这个年代的中国人脑袋后面普遍都留的有辫子,身材瘦弱,和后世没法相比,再加上印第安人本身也算是黄种人,法警先生在夜晚将张恒认错倒也不是什么太让人意外的事情。
不过当他下马,走的再近一点,很容易就能分辨出二者的不同来。
这也让法警松了口气,考虑到殖民者和印第安人之间的种种不快,他并不希望在这片荒无人烟的戈壁上撞到一个印第安人的枪口上。
为了让对方彻底放下心来,法警随后将腰间的另一只枪套也解下,挂在马背上。
既然对方展现出了礼貌,那张恒也投桃报李收回了手中的左轮手枪。
“好吧,我没想到还能在这片荒凉的遇到一个中国人。”法警伸出一只手,“我叫莫顿。”
张恒和法警握手,“张恒,凡事皆有可能,执法官先生。”
“你要去哪里,张恒先生?”法警随后随口问道。
“林肯县。”张恒没有隐瞒自己的目的地。
“好地方,我一个月前才刚去过那里,那地方虽然没有合适的土地种植烟草什么的,但是有不少牧场可以放牧,镇上的酒吧的黑啤酒味道也不错,你不会想错过的。”莫顿说完望了眼锅里的玉米糊。
“请便。”张恒道,反正他已经决定绕点路,中途去别的镇子上补给一下,也不在乎这半碗玉米粥了。
“谢谢,那我就不客气了。”莫顿从马鞍旁挂着的袋子里取出一只铁盒,估计就是他的饭盒,舀了两勺玉米糊在里面,也不嫌烫,三下五除二的就喝完了,随后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
大概是觉得吃了张恒的东西,应该做点什么回报下,法警之后又开口道。
“恕我直言,张恒先生,你选择孤身一人穿越这片戈壁前往林肯县并非明智之举。”
“为什么这么说?”
“这一片地方并不太平,杀人劫货的事情经常发生,我就是在调查一伙人,追在他们后面有二十多天了,他们打着皮毛商人的幌子但是私底下很可能却在干着不能见人的勾当,不久前亮银镇的银行发生了一起劫案,一伙蒙面人杀了银行的经理还有一名去银行存钱的可怜女性,抢了四十公斤的黄金,撤离的时候被当地的治安官带人追了上来,一番激战后,治安官中弹身亡,那伙蒙面人中也有人受伤,不过应该只是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