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林暮笑,“现在不说这些了,我带你去前线看看,看看你曾经战斗过的地方。
既然爱人不能刺激周瑾琛唤起他的记忆,让他冲破封印,那就让他的家国之志来帮他吧。
战争是残酷的,遍地鲜血,分不清时匈奴人的还是天启人的。
林暮和周瑾琛站在玉门关外,空气中都是让人喘不上气的血腥味。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有位将军,他时时征战,也常常负伤,他心仪一个同时也心仪他的姑娘,那个姑娘劝将军,早卸甲。但是将军告诉她,奈何,七尺之躯已许国,再难许卿。”林暮问周瑾琛,“瑾琛,若是你,该如何抉择?是温柔乡,还是家国志。”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背负的,是怎样的家国志,也不知道美人乡,又是什么样的心仪的女子。”周瑾琛是真的一点点都想不起来他曾经的志向。
战场是一片又一片人的废墟,残檐断壁般的支离破碎。倒下的人,眼里映出父母妻孩那浅笑着的模样,随即成为破灭的灰烬。
“你知道吗,你曾经最害怕的就是可怜河边无定骨,犹是春闺梦里人。”林暮在帮周瑾琛回忆,她和他一同看着战场,“你看这些大好男儿,他们也有自己心仪的姑娘在等他们回家,但是他们有的人再也回不了家了。可即使这样,也没有一个人退缩。”
她转头看着周瑾琛的侧脸:“这是你曾经教会他们的,他们曾经都是你的兵。”
周瑾琛眉头微皱,却什么也记不起来。
这时候,几个匈奴人一路杀到了周瑾琛身前,他们看到周瑾琛,仿佛看到了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修罗,“你是人是鬼?你怎么……怎么可能还活着?”
周瑾琛看到他们手中握着的沾着天启士兵鲜血的刀,突然心中就涌上一股嗜血感,他握紧了手中的雁翎刀,几乎未经思考,那几个匈奴人就已经倒地了。
“你看。”林暮惊喜,“你见到匈奴人,就会想要挥刀,这是你心里的家国之志啊。”
周瑾琛有些茫然地看着自己手中紧握的雁翎刀。
“杀啊!”
“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