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是这么说,易倾给了沈昂这个参谋权之后的几年里,沈昂一次也没用上过。
别问为什么,问就是谈恋爱还不如工作加咸鱼。
是晚上回家以后立刻就能吃上热饭、打游戏、还不用自己打扫房间的单身贵族生活不够舒服吗?
虽然只出差了区区三天,每天也只工作九小时,但回到家的时候易倾感觉自己已经用尽了一年的精力。
她随意地把脚上的鞋子踢掉,包扔在门口,如同一具行尸走肉地僵硬挪动到沙发上,砰地一声倒了下去。
如果不是地砖太硬,她进门就想直接睡在地上。
啊……不如在门口放个地毯吧,想倒就可以直接倒下,也不会痛。
“易倾?”沈昂的声音从厨房方向传来。
易倾连嘴都懒得张开,从鼻子里挤出一声回应。
没两分钟,沈昂就从厨房里出来了。
他在长沙发边上蹲下,戳戳易倾的脸:“舒芙蕾刚出烤箱,再放一会儿马上就会塌了。”
这怎么可以!
易倾用力睁开了眼睛:“扶朕起来,朕还能吃。”
她说着,自己支起了上半身,但还没站稳,沈昂已经像给小朋友举高高那样把她从沙发上举起、又稳稳放到地上。
这个姿势照理说是不太能举得起来一个成年人的,但以沈昂的上肢力量做起来相当轻松。
觉得整个身体被抽空的易倾搭着沈昂的肩膀长长叹气:“辞职,我四十五岁……不,四十岁前一定会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