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彻家的第一个24小时,我像度过了一周。
清晨,在室友回复的【还没找到】中,我的快乐指数直线下滑,刷牙都哭丧着脸。虽然对毛绒生物无爱,但好歹有基本的善良,想到那只没有野外生存能力的大金毛饿得瘦骨如柴、没粮吃的样子,我的心揪得一阵疼。
我拧巴着一张湿漉漉的脸握上洗手间扶手,一开门是韩彻顶着个鸡窝头,下巴泛青冒出微碴,怒目圆睁气吼吼一根食指怼到我眼前:“林吻!你为什么不把我弄到床|上!”
昨晚我们嘴对着嘴的快乐时刻,他竟然睡着了,我唤他几声他都没反应,于是我在他脑袋下塞了个枕头,努力忽视某支|棱处,给他身上也盖了条薄毯,自认仁至义尽,却不想他竟还气上了。
亲亲都能睡着,可想他是多不走|肾了。
“你那么大块头,我怎么把你搬到床上去?”当我男人啊!
“那你就自己睡床了?”他不停转动脖子,揉捏左肩,似是非常不舒服,我有点愧疚,声音低了下来,“难道我要陪你睡冰凉的瓷砖地?”
不这么说还好,一说完他更炸了。
“你也知道那地儿冰凉!我睡了一夜血液循环都快停了,”他夸张地狰狞了一下面孔,朝我失望摇头,“算了算了,我自己揉吧。”
“......”我手搭上他的肩,“这边吗?”
“下面点。嗯,对,大力点。”
“......”
初冬午后,冷风拂过枯枝,最后一点残叶摇曳飘零,三十三层丝毫不受温度影响,24小时中央空调恒温。
我穿了件昨日新购的T恤,抱了个抱枕窝在沙发,荧幕里,安妮海瑟薇一头爆炸长发,正颤抖着手往嘴里扒拉药。
韩彻在露台打电话,一只脚高翘在竹藤桌上,姿态闲散不羁。
外面风大,露台上的一盆绿植残喘地摇晃萧条的叶片。他却好似完全不惧冷,白T和运动中裤大喇喇敞在风里,不密不疏的腿毛将白皙的小腿着上雄性的笔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