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波日常送饭,和林子衿说上几句话,杨浩又屁颠屁颠地跑了回来。
看到他脸上满足的笑容,肯定又有人会说他是老婆奴。
但杨浩不在意,他愿意。
世界上最长情的告白,不是玫瑰与戒指,而是长久的陪伴。
喜欢一个人,或许是这样的
比如杨浩的身上只有一百块钱,但他愿意花三十块钱打车来见她,用六十块买两张电影票,八块钱给她买杯奶茶,最后掏出两个硬币自己坐公交回家。
杨浩不知道这样有什么好处,但能和林子衿在一起,他觉得值了。
从爱上林子衿的那一刻起,杨浩觉得自己这一辈子,只能爱她疼她宠她,两个人永远在一起。
因为有林子衿,杨浩的世界才会有意义,永远保护她,等到白头的时候,才能回忆。
否则的话,杨浩大可找一个他不爱的女孩,自己不会吃对方的醋,不会生对方的气,更不会理会对方的无理取闹,对方爱去哪去哪,除了不爱,什么都好。
但这样,有意义吗?
守着一个不爱的人过一辈子,杨浩宁可孤老终生。
他的命里,只有林子衿,而林子衿也抹不去杨浩在她心中的痕迹。
他们这辈子,从出生那一刻,就已经绑在一起了。
杨浩愿意等,等到她点头的那一天。
哪怕是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