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道:“保持灭,你这状态,不要在路上胡搞瞎搞。”
崔铭道:“每一次发作,就感觉自己越虚弱,特别是灭状态感觉自己步都踩不稳。不开原力,怎么去沙漠。”
风道:“背呗。”
崔铭露齿一笑,伸手过去和风对拳,风懒得理会,崔铭右手一转,从风上衣口袋掏出一根雪茄,在火堆上烧,悠悠道:“为什么不再来一条龙呢?”
风叹口气:“知足吧,你原力修炼六年,能赶上和龙一战,就算没浪费这六年。”
“恩,这就是为什么有猎人,修行者有目标,有信念总是活的比较快乐。”崔铭道:“风,别乱玩女人了。”
风呵呵一笑:“早腻了,感觉一点意思都没有。你如果没联系我,我可能现在在樱花岛。上流人,权贵,和我们很像。他们也没人生目标,钱花不完,女人也玩不完。”
“这本是一个很远大的目标。”崔铭道:“如果投胎没投好,他们的生活需要底层人奋斗一辈子。”
“投胎本就是门技术活。”
……
第二天清晨,崔铭和风在猎人小屋外,看着难民的到来。难民先到了小镇,那边已经安排了马车等交通工具,准备好了食物,但是小镇真的很小,大部分人还是要来主城。以君子来看,猪妮部族的人是真英雄。以小人心态来看,猪妮和屠龙英雄命令,加上联盟支援在即,赶紧把存粮用掉,好找联盟拿粮食。
崔铭目送他们到主城外后翻身上马。崔铭骑马水准很一般,还是去沙漠时候学的骑骆驼。还好,这马很温顺,崔铭上马后,马就跟随着前马走,风牵马走在前面。就这样,两人到达了冰河,朝南而去。
早在几百年前,猪妮部族和罗米尔部族在休战之后,就想开通丝绸之路,朝东南位置前往诺多城。很快水路码头开通过了,船只运输的物资数量不是马或者骆驼所能比的。
因此,这里没有路,不过也不需要路。
初晓大沙漠的北部可以说是一片绿洲,虽然是沙子为主,但是因为冰河的持续流入,这里的植物和动物非常多,水源处也是遍地都是。很美的一片冲积平原。但是普通人不会想在这里住的,因为就蚊子等小昆虫就能生吃你。
崔铭灭了原力,立刻遭到了蚊虫的袭击,风将物资卸下来,背在自己身上,然后打马屁股,两匹马一前一后的朝来路回去。崔铭看着,道:“这种马有钱要买两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