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张峰的指示,他们就好办事了,事事具细!
安排好他们的任务之后,张峰就去园子里面和康尔斯打招呼了。
在医院后面的小公园尽头有一间破屋,估计有五六十平米,周围都长满了树藤,白天的时候,都会开着花。
其实小公园已经不是公园了,而是一个小森林,长满了十几米高的大树,这间小屋在小森林之中,很难被发现,而且据康尔斯说的,他只有在晚上的时候才会生火做饭,因为要是白天生火的话,会有炊烟,被人发现。
晚上关上门,借着小森林的掩护,就算是有人站在附近也看不到火光。
这里没有小路,康尔斯在这里住了十年,都会走固定的路线,不会走出小路来。
不过张峰可不想那么多,打着手电筒就过去了,这里已经非常安全。
就在距离小破屋不到二十米的时候,张峰停下来了,他轻声说道:“康尔斯先生,是我,张!”
“站在那里别动,否则我打爆你的头!”康尔斯的声音,在张峰的手电筒光之下张峰看到了蹲在草堆里面的康尔斯,有长长的枪管伸出来,不注意看的话很难发现。
隐蔽的技巧很一般,起码是对张峰来说,不过对别人来说已经是很好了,在这个漆黑的夜里一般人进来走到小草堆傍边只要康尔斯没有声响出来,就不会被发现。
“我不动,康尔斯先生,我想跟你聊聊!”张峰说道。
康尔斯站起走出来,张峰惊讶地发现,康尔斯身上还穿着吉利服!
手里拿着一把双管猎枪。
这种猎枪杀伤力虽然不强,但近距离地可以将猎物打成筛子。
康尔斯走到张峰的面前,将张峰身上的枪卸了,还有作战匕首,然后说道:“双手抱头,走在前面!”
张峰照做了,面对康尔斯这样的老人,最好是乖乖地听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