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娃,走,哥带你去见附近部落的最美的女子。”姬狐招呼楚风,一群少年准备出行。
关于楚风的名字,部落中一直没有定下来,都叫他小娃,因为他在目前会跑的孩子中最小。
“没兴趣,不去。”楚风很干脆地拒绝。
姬狐摇头晃脑,道:“东边细雨蒙蒙,西边晚霞艳艳,如此好时光,且有佳丽出场,情调与格调并在,饮酒后我们再踏月而归,岂不快哉,不负少年身。”
楚风撇嘴,道:“咱有代沟,你们去吧。”
“啥意思?”这群要外出的人以十几岁少年为主,有一定的武力值,不远行的话足以自保。
楚风背负双手,昂着头道:“你们眼中的细雨朦胧、月光皎洁,那是风花雪月,我看到的却是阴晴圆缺,人生的柴米油盐,以及是否需要带把伞。”
“哎呦,你个小娃要酸死我们了,老气横秋,还敢教训我等!”
一群少年被刺激的不行。
“豆丁那么大,别故作沧桑,因为你满嘴还都是奶味儿呢!”
楚风远眺,道:“天才总是孤独的提前一段岁月上路,我现在跟六叔爷的心境差不多。”他边说边向路过这里的一个老头子打招呼。
这是一位身穿四色兽皮衣的族老,牙齿都掉落多一半了。
“这孩子怎么说话呢,六叔爷我风华正茂,要去赴会呢。”六叔爷嘴巴漏风,门牙就剩下一颗了。
“赴什么会?我跟你一起去。”楚风问道,打算跟这老头去长一长见识。
六叔爷呲着黄板牙,道:“掺什么乱?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六叔爷带你这样一个拖油瓶赴约算怎么回事?”
楚风无语,这老头子心态真年轻,怪不得穿的花里胡哨的兽皮衣,由白狐皮、黑蛟皮、金虎皮、赤色火豹皮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