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无机缘,那么天赋再妖孽惊世,也不一定会有什么作为,因为太多时侯,人定胜天这句话,其实就是个笑话。
真以为努力了付出了就会有收获有这个想法的,只能说太幼稚,世间其实很残忍,拼了命也可能无法前进一步。
因此,机缘挺重要,说得直白点就是,这玩意得看命。
云阳和仲恺在一旁看着,两人相视了一眼,忽然有了心有戚戚焉的感觉——娘的,人家古剑果然是个有本事的,随便拿点好东西出来,就能拍好主人的马屁,让人羡慕啊。
古剑心里没有这么多戏,见陈铁对妖元十分满意,他也松了口气,说道:“主人,这半瓶妖元我是花了大代价夺来的,而据我所知,有个人身上的妖元比我这个多得多,恐怕,那人身上的妖元得有十斤,十斤妖元,这绝对惊人。”
陈铁骤然瞪大了眼,心跳都快停了,老天爷,十斤妖元这玩意,多到能让斤作为计算单位天才一秒记住78zщ.
见陈铁很有兴趣,古剑连忙说道:“就我所知,在丰鬼身上,妖元绝对有十斤,因为,我亲眼看到他劫杀了近百支队伍,获得的灵物,可以用可怕来形容。”
陈铁眼睛眯了起来,他心里第一反应,是觉得劫杀别的队伍这条路确实能发财,接下来他才问道:“你所说的丰鬼是什么人”
“丰鬼,是血帝下属,同时也是宇宙榜排在第九的超级强者。”古剑脸色凝重地说道。
能排进宇宙榜前十的,绝对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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