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慕瑾走在前方,思绪飘忽。
自己那个弟弟性格莽撞,但眼光着实不错。
她原本还觉得李新翰对沈仪的态度有些过于看重了,经此水云乡一行,却是实实在在的证实了沈仪的水平。
相较于弟弟直白的手段,粗暴的许诺给对方“地位”和“女人”。
李慕瑾更习惯于先拉近关系,以大大咧咧的姿态,消除这种贫寒天才对于世家的忌惮。
让对方觉得自己和他并无区别,是同样意气风发的武夫,是知根知底的同僚,甚至是可以亲昵的对象。
再潜移默化中,让其体验“世家子弟”的优待,待到对方习惯以后,无论想法如何,至少在旁人眼中,沈仪身上就已经打上了李家的标签。
青州子弟向来有恩报恩。
她鞠躬时的感激之情是真心实意的。
愿意与沈仪这样的人才分享李家掌握的资源人脉也是真的,甚至可以比给别人的给出更多,别的不说,至少沈仪突破玉液圆满之前,所需的不计其数的宝药,李家都可以全包了。
当然,将其纳入麾下,供自己差遣的想法同样真的不能再真。
这是她们从小在世家长大,耳濡目染之下所印刻在骨子里的本能。
但让李慕瑾没料到的是,这才刚刚开始,沈仪就已经反应了过来,并且委婉的拒绝了自己。
再联想起对方先前连续几次拍开自己的手掌。
这柏云县来的小子,从一开始就压根没相信过两者是一路人。
还真是……油盐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