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认一个不到一岁的小孩子当大哥什么的,实在是有点丢妖脸啊。
“啪”的一声脆响过后,一个人影应声倒地。
只见,谈七喜仍然好好的抱着水壶坐在原地,倒下的毫无疑问是山鬼。
事实证明,大哥之所以被称为大哥是有道理的,山鬼身体力行的证明了什么叫:你大哥还是你大哥。╮(﹀_﹀)╭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让我们来回溯一下时间。
山鬼当时确实是一巴掌打了过来,但是因为谈七喜有哭声加成和山鬼的自我恐吓加成,所以山鬼这一巴掌其实连一成的力都不到,落在身上就和摸了一下脸一样轻。
山鬼其实都想好了,虽然认了一个不到一岁的小孩为大哥,确实是有点不甘心。但是,我山鬼从来就是一个能屈能伸的妖,等着一巴掌落到我大哥身上的时候,我就发挥我这么多年碰瓷碰来的演技,然后一下子倒在地上,来证明我大哥的能力超群。
这样,一岁不到就能打败我这只山鬼的大哥,将是多么的了不起!我山鬼认她为大哥也就没有什么不合适的了吧。到时候遇到我那些死对头还有朋友们,我还能向他们炫耀一番我大哥呢。想想就美滋滋。
对了,我大哥不能就这么孤零零一个光杆司令,外加我这一个小弟,我大哥应该拥有最大的排场。嗯,等我看看我以后会遇到那个朋友,我就拉他入伙,不能就我一个人在这当小弟。
当然啦,如果是死对头的话,那是一定要拉进来滴,我可是第一个归顺大哥的人,之后的小弟们都要叫我大哥,一想到那些死对头们要叫我大哥,然后气的脸都绿了的场面,真是美滋滋啊。
朋友们&死对头们(咬牙切齿的):听我们说,谢谢你!
对了,差点忘了,等大哥走的时候,我要把我私藏的小本本也给带上,他们可都不是什么好妖邪,这都成为妖邪了,每个妖邪或多或少都沾着点人命,我的小本本上,可是把他们的罪行记得清清楚楚。像我大哥这么嫉恶如仇的人,端掉他们,让他们成为小弟,还不是绰绰有余的事儿。我要把这些把柄都收的好好的,到时候给我大哥当助力,让我大哥一统他们,成为妖邪界的霸主!
谈七喜:不信谣,不传谣,路边的野谣不要随便听信哈,什么都信,只会害了你的!(站在一块有两个她那么高的石头上咬牙切齿的揪住山鬼的耳朵)你要不要看看我现在的小身板?再看看我被你饿扁的肚子,就我现在这个岁数,能想到饥饿如仇的事吗?有梦想是好事儿,但不要白日做梦啊!真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山鬼:大哥,别这样,虽然你现在身板小,但是你潜力大呀,再说了,你还有我这个得力干将,一统妖邪界,不在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