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之野在办公室里坐下来,点燃了一支香烟,开始陷入了沉思。在烟雾缭绕中,他的眉头紧锁。
红星厂这次的破坏案,如同被厚重的乌云所笼罩,不知从何下手,处理起来真是千难万难。
整件事儿,让人感到如履薄冰,困难重重,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才能有所进展。
1958年9月12号,这天凌晨1.30,正在值班的,保卫和护卫队人员赶到厂区东北角,一间存放设备的仓库时。发现起火,火蛇乱窜浓烟滚滚的,他们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灭火抢救库房设备等处置。
等灭完最后的一丝火苗后,发现暂时存放在此处,等待安装的新式儿炼钢设备,被彻底炸毁了,现场一片狼藉。
当晚正在值班的,保卫2组股长—李志伟。一看这情况后,心中是极其的愤怒。他赶紧让保卫人员提高警惕,并且四下进行搜索。
然后,立即给厂领导打电话报告情况,并同时派人去给保卫科长—王光远家报信儿,以及报告区公安局寻求支援。
随后杨副厂长,蒋处长,公安局派来的侦查员同志,以及保卫科长王光远等人先后到来。
在杨副厂长的领导下,组成专案组现场进行了勘验。
……
等天亮后,现场勘验完毕结果出来了:
存放在此处库房的设备,系国家用重金从苏连人那里,够买的新型转炉炼钢设备。这些设备非常珍贵,它关系到实验新式炼钢方式的成败。
由于现场破坏的非常严重,至于脚印等有用线索也是无法辨别的。
只能根据一些有限的,蛛丝马迹上来判断。是从容的从厂区撤离的。
其他的线索,是怎么进来的,是如何完美避开安保人员的,又是如何消失的无影无踪的?一概不知。
根据综上所述,敌人目的很明确,前后用时很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