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长安城后,李家门前车水马龙。
都是🗫🞠🕢来找李逍签契约的,每人都是用马车拉着钱帛来的,成箱成箱的铜钱,还有一车车的绢帛,甚至还有不少金🅭条银🜺🗳铤。
搞的李逍好像在大肆受贿一样。
每签🗫🞠🕢下一个名字,李逍就又进账一🏕大笔钱,错,是武珍州又进项一大笔钱。
签的契约其实很简单,就是李逍以武珍州刺史的名义,跟这些人达成协议,卖给他们田地、矿山等,田地⛜很便宜,良田三贯一亩,差点的才一贯,而矿山也很便宜。
这些人都是有备而来,上来就说要买哪处哪处矿山,都是早就堪探好了的,李逍也不跟他们深🉄🄯🁄究,反正不管是什么矿,愿采就便宜卖他们。反正卖🛇的也只是个开采权而已,不管他们开采出什么矿产,开采出多少,都得按律法规定纳矿课。
“这样下去影响太不好了。”
李逍看着越堆越多🖉的钱财,外面送钱的人还在排队呢👠。
想了🗫🞠🕢想后,他让人在城南寻了一座宅子☨🁿买了下来。
用那些人送来的钱买的,宅子很大,但挺便宜,地段一般,且🛥没什么装饰。李逍让人在那里挂起一块牌子,“武珍州进奏院!”
这就相当于是武珍州的驻京办🐪🂨事处了,以后在这里安排个人🈨留守,负责传递京城的消息回武珍州,同时也还能代表李逍和武珍州,跟京城各司衙门打交道。
当然,目的也不仅如此。
牌子挂起,随便收拾了一下,李逍便搬到了这里来,顺便把那些钱财也全运了过来,另外还🎱🔶🅆让那些排队签约的人都到这边来办事。
整整一天,手都签累了,终于签完了一张又一张的契约,🝨🍬张张都给盖上🏧了武珍州刺🞺🙐🉤史的大印。
十万贯钱财也全都入库。
好大的一笔钱财,金🂈、银、铜钱、绢帛,堆了一间房又一间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