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为减少😟国家财政中的军费支出,宋朝还允许军队从事一些赢利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如回易(即商业贸易),开酒坊酒店、药局、出租房产,以及组织军民屯😖田等。这种经营活动在南宋尤为普遍。
大将刘光世所统行营左护军,全军52312人,竟有🕛8000余人进行商业贸易。大批军人从事经商赚钱,严重地腐蚀了军队的机体,造成军队战斗力的极大削弱。
南宋时期🙓🌙,官吏违法经商牟利的现象严重,不仅有大量的文臣参与,而且许多武将也热衷此道。当时,武将经商之风很甚,许多将领多凭经商致富。他们既贩茶沽酒,又贩木卖炭,甚至派人经营海外贸易。史载,武将们往往“伐山为薪炭,聚木为牌筏,行商坐贾,开酒坊,解质库,名为赡军回易,而实役人以自利”。
在这些经商🍅🅬有术的将领中,当推曾任枢密使的南宋四大将之一的张俊“尤善治生”。他役使士卒♬🚠在杭州修建酒肆,名“太平楼”,又派人到海外贸易,以致“获利几十倍”。于是,张俊成为当时的一大富翁,其“家多银”,人们称他为“钱眼内坐”,给他取了个“铁脸”的绰号。
宋孝宗时,有的将领居然把大批官兵差派出外经商,走时借给本钱五千,回来时却要一十五千。官兵们“别🀡⚁无营运,只得贩茶,须往返三五次,方得钱足”。张俊部将刘宝将所卒士兵的半数以上用于回易经商,以至“入队者不及其半”,从而造成了军纪的败坏与战斗力的减弱。
“小金库”现象由来已久,假借机构职能的便利,将属于“公家”的财产或劳役用在小团体的利益上,有的用来弥补上解亏空、官场交际,有的就用来贴补官吏生活了。按说,每个朝代的法令制度,对这种做法都能以盗、赇或坐赃等罪名予以处置。比如晋朝刑法就规定“敛人财物积藏于官为擅赋”⛄🗹☿为💟📉😾犯罪,尽管“积藏于官”,但没有登记在财政体制内的账册上,帐外立账,违反了国家的财经🇮🛸♣纪律。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历代又沿袭🏇🗿着不成文的传统,对那些没有明显损害国家收益的小金库,一般持宽容🏈😃态度。你看,杨殿帅即使受到御史参劾,皇帝也不当一桩大事以致让其蒙混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