睛景文学>玄幻奇幻>太荒吞天诀百度百科 > 一十四章 : 千足之虫
    叶💙💐书这段时间,对于身体的掌握,已经超过了普通人。

    但让他稳稳骑在马上的,更多的还是因为汗血马平稳异常📯🞛🔴,在正常小跑的速度下,叶书一时也没出什么问题。

    这让叶书更加喜欢。

    他曾经了解过,🊻🕟🊼汗血马各方面素质确实极高,虽说因为身形纤巧,🐔⛏耐重方面差了点,但其优点,远远盖过了这个小缺点。

    1000米的距🊻🕟🊼离,汗血马67☃☙秒就跑到了,比黑皮还快。

    也就是说,100米的距离,顶多十⚬🔜🁡秒,就能跑过了。

    这么迅猛的速度,难怪古人能够创出“斩北条麻妃、诛🔱🄞文丑”的故事来。

    如果叶书🆳先前拥有这匹马,🔖🀫《还珠》里直接就溜了,哪还能被一🃌🖗群清兵围杀至绝境?

    跑了好一会,叶书才爱惜地下🐎马,帮着🈡汗血马顺了会毛,依依不🃌🖗舍地被马宏峰喊去。

    一个漂亮异常地女孩,出现在叶书面前。

    “哈哈,🆳这是我女朋友!”马宏俊得意至极地道,“你们两个货,怎么不说话,怎么着,认不出小师妹‘宫雪仙’了?”

    让叶书两人意外的,这个女孩🐎,两人⚬🔜🁡竟然认识。🜤

    刘少充🂘🏁一下子就破口大骂:“我了个去!不是吧!你真追到手🁨🈘⚋了?当初咱们那一🗽届,可不知道有多少人后悔自己要离校的。啧啧啧,雪仙妹子,幸会幸会!”

    马依莎站在一旁,觉得有点尴尬。

    自己虽然漂亮,但气质太社会,眼前的宫雪🄻仙,却是气质娴雅,有种大学女教师的文静。

    尤其是听到,🐜宫雪仙是马宏峰的女朋友🈡时,马🈃🞶依莎内心的不适感,越加强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