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岁的女孩
阳光明媚,警校,李🏽🟢可刚从靶场回来,他有些头疼。他刚结交了一个朋友,和他同岁,但比他小一届,据说,他游学多年,所以才迟入警校。李可是在二十一岁的时🌇☦候才进警校的,他依稀记得,小时候,他大病过一场,休学了一年。
这个朋友,有些笨,🏽🟢不论李可怎样🖚📋矫正他的开枪方式,他就是改不过来。
李可一边低着头走着,👩一边想着已经离开三个月的李毅然。他,撞上了一个人,是一个女孩,长头发,俏皮,眼睛很大。她没有穿警校的制服,却能随意游走在警校里。李可只是说了声对不起,就转身想要离开了。
在李可心里,这个年🏽🟢轻的女孩,要么是警校领导的孩子,要么是高官的孩子。
女孩一步挡在了李🞈💈🏹可的面前,阳光洒在女孩的脸上,女孩🝖眨着眼睛,露出🟃🚞🔞了两颗可爱的虎牙:“李可,我们又见面啦!”
李可眉头一皱,他并不认识这个女孩。
“你是谁?”李可问。
女🜊孩满脸茫然:“才几个月没有见,你这么快🈞就忘了我啊?”
女孩还以为李可在开玩笑,可是,她很快发现,李可是真🝖的忘了她是谁。几个月前,恐怖工厂的大逃亡,女孩还历历在目,她有些慌了,她好不容易才能到b市来,可是她的救命恩人却把她忘🂇🌬了。
“我🏄🗦是沈诺,几个月前,你还救过我,你忘了吗?”沈诺一慌,拉住了李可的手🞼🙛。🕘
四周,已经开始有人议论了。这个警校,没有人不认识李可,李🕬🌯可甩开沈诺的手:“你认错人了。”
说完,李可大步地往警👩校外🚜🔏面走。沈诺追了上去,她一边跑,一🕬🌯边说:“工厂,残肢,你忘了吗?”李可听到残肢的时候,心里一颤,他扭过头对沈诺说:“你真的认错人了,多事之秋,你说话小心一点。”
是的,这一年的b市,很动荡。
沈诺没有再跟上李可了,她心里嘀咕着,这个男人是不是真的把她忘了。
(三)我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