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十五了,忽然间觉得看透了很多。不在那么急于把秦家摧毁,而是热衷于跟秦漠飞明争暗斗,很刺激。我发现,人生中有个势均力敌的对手,会精彩很多。
我也习惯了当一个甩手掌柜,公司的事情除了要求我出席的,一般情况下我都不会去,全权交给了程婉卿。
而黑三角那边的生意我则交给了索菲娅,可能是她从小耳闻目染的东西都很黑暗,她整个人也变得凶残狠毒,是我见过的最残忍的一个女人。
不过她在我面前却很乖巧,她很喜欢我,只是我对她没有什么兴趣,一直当她是妹妹。
可能是年龄越大,阅历越多,我不再把自己捯饬得那么高贵,而是更热衷于休闲的装扮,亚麻风的衣服成为了我的最爱。为了掩饰我身上一些见不得光的戾气,我又戴了副平光眼镜,这样看起来果真是儒雅得多。
我蓄了长发,没事的时候就把头发扎了起来。一开始觉得自己像大师风范,到后来就习惯了,觉得这个样子也挺不错的,很有个性风采。
我经常呆在魔都,不问世事,白天睡觉,晚上在酒吧耗着。说好听点儿是修身养性,说难听点儿是行尸走肉,因为我觉得日子好像过够了。
rich酒吧是我业余的经营,里面也是龙蛇混杂,各种各样的人都有。我很喜欢呆在酒吧里,就站在办公室外的围栏边望着楼下,看灯红酒绿中那些男男女女的脸孔。
在这种喧嚣的氛围中,没有人会再带着人前的面具,一个个都肆无忌惮地展示着自己最原始的一面,或疯狂,或猥琐,或搞笑,以及歇斯底里。
我喜欢看这些撕下面具的人,特别的真实。因为我从来都认不清自己,也不晓得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在很多人眼中,我是个大好人,因为我做了很多慈善。而其实我就是个坏到了骨子里的毒枭,人人闻之色变。所以在我身上没有特定的好坏之分,我时而像魔鬼,时而像救世主,但更多的是时候我是个温文儒雅的谦谦君子。
很多混迹酒吧的人都认识我这老板,还有不少女人来勾搭我,甚至明目张胆地要给我当小情人。我拒绝的同时又觉得啼笑皆非,不知道人活着到底什么才叫做追求。
有一个我没有拒绝,就是酒吧的领班琳达。她来这里已经差不多两年了,人长得不算是很漂亮,但懂事。我们两个极少发生关系,更多的时候是我喝醉了,她来伺候我,她是个很温柔的女人。
我亲近她,不为别的,是因为她的身材很像当年的秦欢。高挑有致,走起路来婀娜多姿,非常妩媚。有了她,我对秦欢的幻想就来得更为直观,只是当年那张浓妆艳抹却轮廓深刻的脸,却是谁也替代不了的。
我每天在酒吧观望来往的男女时,就会渴望脑中的那个影子出现,不过一直都没有。
我没有再刻意去找秦欢了,因为找到了知道她过得不好我会更加愧疚。所以很多时候,在酒吧逗留成为了我心头一点期盼,虽然我知道她不可能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