睛景文学>都市青春>忘忧 > 引
    西极荒州,黄沙漠漠无人之地,有楼名忘忧,其中小娘子墨发红衣,可易万物。小娘子秉性古怪,爱财如命,易物不论道义只讲价钱。是以,忘忧楼有规矩,命不换,心不换,无金不换。

    “忘忧仙?你倒说说,是个怎样的人?”问话的人一身墨色袍子,半块赤金面具遮掩了面容,只露出一双深如冥渊的眸子,叫人望而生寒。

    曾游走西荒,靠茶楼酒肆说书为生的商利跪在地上,脑门冷汗涔涔。昨日还好端端在望城酒楼说书,而后赊了瓶酒挂在腰上回去睡觉,谁料今日一睁眼,便如在阎罗鬼殿。

    “问你话呢!”墨袍者身侧一位眉眼细秀的少年不耐烦催道。

    他看着那少年怀里抱着的剑,艰难咽了咽口水:“小人曾误入西荒,窥见过忘忧仙真容,与传闻无异,墨发红衣美艳逼人。大家都说不清她什么时候出现在西荒的,只道许多年前她便是这个样子,也无人知道她到底叫什么。但……听人说,那忘忧仙本事了得,无论珍奇古迹,或是秘籍名录,只要你付得起价,天下宝贝任君选择。”

    少年冷哼一声:“这不就跟江南聚宝斋一样,有什么好稀罕的。”

    “不一样的。少侠不知,若只有这些本事,那她也远称不上忘忧仙这名头,江湖人之所以如此称她,是她,”商利抬眼瞟了眼饶有兴味的墨袍者,飞快擦了擦汗,“她可易人四肢、面容,甚至……甚至是他人苦练十数年的功力!”

    “哦?”墨袍者把玩着杯子轻笑起来,“有点儿意思。”

    “故此,江湖上有求于她的甚多。只是西荒那地界,有命进去难有命出来,就算找到忘忧仙,她肯不肯易也是另说。听闻两年前有个王姓小侠,借家中势力绑了武当真传弟子,要她易其十年功力给他。忘忧仙当即同意,易功易的也利索。只是除了巨额钱款,她还摘了那小侠一双眼睛,说是报酬。于是王家多次放言用全部家当买她一条命,武当那边也对她恨之入骨,直称妖女。不过,想杀她的人许多,保她的,也不少,故此至今忘忧仙还好好的活在西荒。也有人说,忘忧仙是妖魔化的,不老不死……”

    墨袍者呷了口茶:“呵,我倒不信这世上真有妖魔,不过是人心藏暗鬼罢了。”他挑眉望向身边少年,“既是人,便总有弱点,有故事有过往,有所瞒有所求,你可明白?”

    少年抱拳低首:“明白。”说罢利剑霎时出鞘,商利只瞧见眼前白光一闪,反应过来时颈间便已多了条血线。他瞪大了眼,来不及再说任何一个字就没了生息。

    少年面无表情收了剑,纤薄雪亮的剑身未沾染一丝血色。

    墨袍者不甚在意地吹了吹杯中的茶沫:“去吧。”

    “主人,”眉眼细秀精魅般的少年歪了歪头,有些困惑,“为什么不干脆闯进西荒杀了她?”

    墨袍者轻轻笑出声来,放下杯盏似是极为愉悦:“西荒这个地方太过诡谲,不知道这所谓忘忧仙有什么出乎意料地后手。再者,”他转了转腕上的沉香木手串,颇不在意道,“摧毁一个人,比直接杀了他,要有趣得多。”

    少年点点头,绽出一抹极明亮的笑意,似是天光映进深深幽谷。转瞬间,身影便消失在茫茫雾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