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敏敏和招娣,我没空跟她们一一道别,打算去了那边之后再给她们写信。
她们应该会理解我的。
等我攒够钱安顿下来,就把奶奶也接过来跟我一起住,再养一条小狗,种一棵桃树,舒舒服服地开始新生活。
而最终的结果是,我的出走计划提前败露。
我爸那天下午没去上班,早早地回家休息,翻枕头的时候看到了我留下的那封信,急得踹开门把我和行李一起抓了包。
“你,小小年纪闹什么离家出走?你能去哪儿呀?被人贩子抓住了怎么办?”我爸又急又气,把那封信扔给我妈看。
我妈读完以后罕见地不置一词,再见到她时,眼眶却有些微红,明显是哭过了。
当然了,我离家出走,她有至少百分之七十的功劳。所以我在信上压根没提我妈半个字,好像我不是她亲生的。
这件事之后,我妈对我的态度有所好转,还专门去县城里买了两斤肉给我做红烧排骨,又带我去商场买了一身过年穿的新衣服。
我因祸得福,拉着招娣和敏敏来我家看新衣服。
“哇!是运动服哎,今年很流行的。”敏敏伸手去摸我的新衣服。
“别动!你的手没洗。”我把衣服往怀里拽,生怕她摸脏了我的新衣服。
“真小气,我摸一下怎么了?”敏敏嘟起了小嘴。
“摸一下也不行,我还没穿过呢。”
给她俩展示完毕,我又把新衣服小心翼翼地折叠整齐,放回了衣柜。
末了,我爸把我叫到一边,严重警告我“不许再离家出走,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