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马车搭乘,格洛里就得步行。其实,将一辆马车从裂谷下弄到裂谷上,升降台是可以做到的。然而,他没有这么做,纯粹是为了不去打扰别人。
一个背篓、一副铠甲、一件破烂不堪的棕色披风,格洛里还是比较满意的。因为,他忠诚的冰冷伙伴也在。
从长笛草原到诺亚丛林,格洛里遇到过一些强盗,还遇到过那名出现在诺亚丛林的诗人。只是,格洛里依旧不知道诗人的姓名。
为了方便与格洛里对话,那位诗人索性让格洛里叫自己为“好心人”。
当然,格洛里表现得很乐意。反正也只是在抵达诺亚丛林后,就分道扬镳。那么,为什么不助人为乐呢?既然眼前这位“好心人”想要途径诺亚丛林,那么就一路相随吧。至少,在路上还有个可以说话的同类。想着,格洛里就搭了话。
“那么,好吧。好心人先生,你打算去哪?”
“路过诺亚丛林之后,当然是要去神迹之城。因为啊,找到自己,也就能发现真正的神迹!”
“找到自己?”
格洛里实在没有听懂诗人的话。
格洛里有些迷惑,因为一直知道自己是谁。仿佛,必须从最初的旅行才能找到一些踪迹。于是,格洛里想得有些头疼。
把那些认为是自己成长的拐点之事,一一回顾。格洛里发现,自己对于一些事情的看法也在不断的改变。唯一没有发生改变的,恐怕就是那一份倔强了。从最初的学习魔法,到成为一名剑士,无不透漏着格洛里的倔强。
甚至,格洛里还记得一些人的说法。
在踏入神迹学院的时候,有的师傅说:“那个叫做格洛里的孩子,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孩子。唯独有一点令人讨厌,那就是他怎么这么喜欢与诺顿家族的公子对着干呢?”
在被梅恩先生教训,每日坚持千次挥剑之后,梅恩先生说:“呵,一个乐忠于挥剑的人,谁都不能小看。我看,终有一日,他的努力会拥有滴水穿石的功效。”
……
“如果人人都能找到自己,那么就没有那么多麻烦事情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