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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两,买一个闹市区三层楼的酒楼,也就是成本价,不亏也不赚。
但有了店铺,他可以做大做强。
以前卖炸鸡,一天就五十~七十份,现在可以一直做,每天卖个几百份,再加其他炸货的出售。
天天都是暴利。
不过,开店后,食物制作的过程基本上就曝光了,最多几天,只要有同行意识到了利润,肯定会出来抢生意。
赚钱的事,尽快敲定。
李适和这位掌柜一起去了趟府衙,这里有专门管民众地契和房契的官方机构,做个分期见证很简单。
办这些事的也不多,一般都是世家的仆人在这边给主人跑腿。
敲定画押后。
李适付给了他八十两白银,并让他把厨师遣散,自己则去了菜市场,把手里最后五两银子用了个干净,全部买了各种食材。
回到家,将这事给程一薏说了一番。
又找出木材,自己加工了一块招牌。
黄金炸鸡店!
明天就能开业,黄昏十分,他特意跑了趟码头,找到之前帮他抬棺的几个工人,招一个店小二去上菜和招呼客人。
工钱日结,比他们扛货物的收益,要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