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颜还在惊讶他是不是有读心术,自己在想什么他都知道。厉盛枭已经松开她的手,当着她的面回头拿起床边上的衬衣,穿在身上,一颗一颗扣上了纽扣。
和容颜想的一样,他特别适合深色调。因为皮肤够白,是那种漂亮的象牙白。这种肤色穿深色系的衣服,会凸显得皮肤更加白。
厉盛枭本身皮肤又没有小毛病,在白的发光中,他英俊贵气的五官就更加出众了。
容颜以前一直认为‘尊贵’两个字是名词,在看到他穿上这件衬衣以后发现这个词原来是形容词!
“等一下,我给你拍张照片。”容颜哒哒哒的跑回去,找到自己的手机,赶紧调出拍照功能。
她都没用美颜相机,就随便用手机自带的相机的摄像头对准眼前的男人,咔嚓一张,定格出来的效果都让她无比满意。
“好看!”
容颜忍不住又咔咔了好几张出来,每一个角度随便拍,拍出来都是杂志大片。
好看到她都舍不得发给那个设计师,不想用他的照片换折扣了。
话是这么说,那家衣服不便宜。
她还是挑选了一张照片,传给了下午加的设计师,发过去以后。再眼睛亮晶晶地围着高大的男人绕了个圈,“你穿这件衣服真的好看,特别特别特别适合你。要不明天你穿这个去上班,让顾特助他们看看好不好看。”
她是觉得特别好看,就是不知道同性的审美眼光下,会不会觉得好看。
厉盛枭将袖口多出来的一部分挽起来,露出一截苍劲有力的手腕,越发的贵气十足,他倒是不在意自己穿什么,只是看到容颜纯粹欣赏的目光,他突然心情都变得愉悦了,“恩。明天我让人熨烫一下,就穿这件。”
其实他有洁癖,像这种新买的衣服,必须让专业人士对衣服做彻底杀菌消毒清洁之后,他才会穿。
像这种刚买到,从壁橱里取下来的衣服,他根本碰都不会碰。
也就是容颜给他买的,要他穿,他才会穿的这么自然,就仿佛没有洁癖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