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好的声音,他可不想像上次那样,就让她唱了一次就跑了。
童以沫认真地看完了合同后,不禁微微皱起了柳眉,回答道“五年的时间太长了!”
“那就两年吧!”费尔南将指缝间夹着的雪茄,在烟灰缸上弹了弹。
童以沫看着坐在老板椅上的费尔南,抿了抿唇,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一年,可以吗?”
“我这里的驻唱……”
“老板,你就答应吧!我家这小姑子,还是个在校生。”唐倩兮连忙帮着童以沫说话。
费尔南深知童以沫的利用价值很大,于是答应了,便让助理去修改了合同,跟童以沫签了约。
从今以后的一年内,童以沫每天晚上八点到十一点半之间的时间里,必须唱五首歌,每首歌一百元,一晚五百元。
不陪酒、不卖身,除了唱歌,不为任何客人做任何服务。
如果不是唐倩兮罩着她童以沫,这样的合同,费尔南才不会签。
童以沫本身就长得漂亮,不陪酒,还真有点儿可惜。
当天,童以沫在会所里便以“小谢”的艺名,再次出道。
她驻唱时所穿的衣服,全部由唐倩兮给她,而为了避免“红颜祸水”,她必须戴上假
面眼镜登台驻唱。
童以沫第一晚的驻唱,刚开口没唱几句,就引来了台下一波小骚动。
口哨声、欢呼声、鼓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