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对宁匀嫉妒而无法发泄的是同行,是电影公司。
旗下任何一个明星,都做不到像宁匀那样,同时勾搭几个,还能让她们相安无事。
也就是说,任何电影宣传,都只能做到11小于2的效果,无法做到31大于4的效果。
如果加入类似的三角争夺,必然一起撕逼,很容易引起观众不满,给影片带来未知影响,正面可能小,负面可能多。
不是明星们不想一起把蛋糕做大,哪怕是演戏,谁不会呢?
关键是明星们不可能完全被公司控制,总要考虑自己的形象吧?总要考虑以后的生活吧?
以后再找其他男友的时候怎么办?怎么解释?
这样一考虑,谁也不想做第三者,谁都想打击第三者。
两个人电影上映期间热恋一阵分手没问题,三个人必须有一个人吃亏,必须有一个错。
宁匀的情况很特殊,绯闻并非开始于电影宣传期。
斯通小姐和沃特森小姐一开始就没顾及自己的形象,两个追一个追的干脆而不犹豫,没给自己留后路。
看起来斯通小姐是后加入的,可那时候宁匀和沃特森小姐远没确立关系,开始都不算。
另一个关键是宁匀的身份,那时候他不是明星也不是名人。
出现的莫名其妙,被人拔出信息后,有点像学霸与极客的混合体。
哪怕对美利坚人民,学霸一样很管用的,一样高大上。
智商正常的都知道公立高中里那些四肢发达被人追捧的家伙,以后混的有多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