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水也去调查过,这个县令姓贾,原本是个商人,赚钱后就想提升下家庭成份,所以花了五千两白银捐了这个县令。
如果只是捐官到也没什么,可是这个县令本身就不懂法,也不通文墨,更别是审案判案了。
这时代的县令作为父母官,那是执掌行政执法大权的,再加上律法的不完善,造成了很多的冤假错案。
遇到黑心的官员,想要摆弄一个老百姓那更是轻而一举的事,随便一句话,就可以倾家荡产。
而普通人想要告官,那更是不可能的,要告官,首先要先挨80大板,身体弱一点的,80大板下来,人就死了,还告什么告。
所以不是逼不得已,没人会去告,老百姓都会选择忍气吞声。
这也是朝廷赋予官员的权威,让老百姓不敢挑战。
这个贾县令刚才说了不懂审案,所以普通老百姓告状,他都是根据感觉判的。
觉得谁说得合理就判谁赢,再有就是谁送礼或送的礼多,就判谁赢。
在贾县令看来,天高皇帝远,反正这些百姓也不敢反抗,他想怎么判就怎么判。
这样的胡乱判案实在让若水大开眼界。
就是之前遇到的纨绔,就是贾县令有个儿子,简直是县里的一霸。
这纨绔不学无术,贪花好色,时常在县里到处游荡。只要见到漂亮的女子就会抢回去,就像那天抢高翠兰一样,不知道破坏了多少家庭。
而这些女子的一辈子幸福也就毁了。
县里凡是有女儿的人家谁不是恨得牙痒痒,但是却丝毫没有办法,官大一级压死人。
鉴于这贾家人的各种恶行,若水提交上去的证据可不仅仅是冤假错案,如果只是冤假错案这县令最多罢官免职,一家人照样过得使奴唤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