睛景文学>穿越历史>重生之都市枭雄 > 第209章 血夜
    刘煜迅速杀掉一人后,直奔人多的地方杀去。气势一往无回,脸上毫无惧色,大有天下舍我其谁的慑人霸气。

    以单对多需要的是个快字。比任何人都快,让任何人都措手不及。有着多年逃亡生涯的刘煜深深知道这个道理,手中的刀也深深符合这个战法。

    红芒闪耀的地方,也必然带起道道红色的血液。刘煜的血夜舞动间有若天马行空,不留一丝痕迹。看他冲向人群,却决不会让人合围起来。每斩杀一人,他就会飘移数步。

    刘煜没有使用任何武技,完全凭借自己超强的速度、灵敏欺负人。虽然以他的超强记忆力,在下午三个小时的观摩时间中,已然将《沧浪刀法》从头到尾记了个通透明白,招式间的诸般变化尽数了然于心,但他却没有将《沧浪刀法》应用于此。

    当然,刘煜绝对没有“杀鸡焉用牛刀”的想法,也不觉得用当年成吉思汗持之纵横天下的无敌刀法来斩杀几个打手会大材小用。

    他之所以会随手挥刀,一来是因为在历史上的逃亡生涯中,他已经实践出了一套简单有效的“本能刀法”;二来也是因为《沧浪刀法》是一门内家刀法,没有真气的驱动,根本就做不到“卷刀七尺浪,斜挥鸟鱼葬”的刀法境界。

    一个空架子的《沧浪刀法》,那还不如刘煜自己实践出来的已经近乎本能的搏命刀法呢!

    原本对付这种围攻局面,刘煜是准备动用高爆电浆手雷的,可是刚才在大门口突袭守卫时,他发现他手中的血夜竟然像是在噬血一般的吸收亡者的血液。不但刀身正中的血晶石愈发的夺目,就连乌黑中微带金灿的刀身也像是被血侵染了似的,晶莹猩红。

    甚至在冥冥中,刘煜还有一个感应,似乎手中的血夜在向他祈求“给我血,多点血”。刘煜猜想,如果罗三炮手书的那个“传说”是真实的话,那么血夜中可能真的孕育出了一个有自我意识的“器灵”,而这种形态的生命需要足够多的鲜血才能“激活”。

    虽然感觉这个世界越来越玄幻,但刘煜还真想看看,当血夜吸收了足够的血液后,会发生什么惊人的变化!

    故此,刘煜舍弃了简单粗暴的高爆电浆手雷,而是用血夜来一刀刀的斩杀敌人。

    一众打手眼见就要将刘煜围于其中,但刘煜总能及时杀掉一人,找出缺口,杀将出去。一名打手趁着刘煜未注意他这边,向刘煜头上砍来。刘煜蔑视冷笑,握刀的手上灌足力道,回手就是一刀。

    那个打手的普通钢刀怎能和刘煜这妖异非常的血夜相比,血夜在刘煜强大的力道下,晴空霹雳一般将钢刀斩成两段。那名打手在少了钢刀的护卫下,一刀被刘煜削掉半个脑袋,鲜血喷洒,样子恐怖之极。

    本能刀法让刘煜猛如蛟龙,超强的速度让他“打手群中过,滴血不沾身”,优化后的体质更是让他久战而不力竭。

    反观金东明手下这面,随着打手一个接着一个的倒下去,剩下的几个也都心胆惧丧,无心恋战。

    就在那几个濒临绝境的家伙即将转身溃逃的时候,一声突如其来的大喝阻止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