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下支了一个小桌子,用屏风遮住风,里面生了一个小暖炉之后,披着狐裘的宋离月已经想冒汗了,对于慕邑拿来的毛毯子,她是连连拒绝。
她是脚崴了,不是得了畏寒之症,照这样捂下去,她不病也捂出病来。
吃完晚饭,两人就着小暖炉,温着一壶小酒。
哇!
还真有那么几分诗意。
什么绿蚁什么红泥什么天欲雪来着?
宋离月在自己脑海理搜刮了半天,始终还是没能把这句话给原模原样地凑齐,只能悻悻地作罢。
没办法,小时候每天都操心着柴米油盐,要不是每天看话本子,自己识的那些字说不定也忘得差不多了。
没能成为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文雅淑女,是爹爹一辈子的憾事。
这点,尤其是在他老人家喝醉酒之后,自我忏悔的时候,表现得尤其突出。
酒已热,屏风之内满是酒香,把宋离月的馋虫勾得七死八活,活蹦乱跳。
咂咂嘴,宋离月悄悄地咽了咽口水,转脸看向一边的男子,一脸讨好的说道,“慕公子,我也想喝……”
怯生生地伸出一根手指比划着,她保证道,“就一口,一小口,可不可以?”
慕邑见她垂涎欲滴的模样,把手里的酒盏往自己这边挪了挪,“你可以喝酒吗?我问问医者,再做决定……”
真是婆婆妈妈,磨磨唧唧。
这脚崴了和能不能喝酒有什么关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