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的地方。⚲”康斯坦丁回答了一句,载着丽芙来到了布鲁克林。

    这个年代💑的布鲁克林,已经不再是脏乱差的代表了,成为了还算正常的一个城区,而且常住人口是纽约最多的区域。

    更重要的是,李察就住在这里。

    李察租下了距离布鲁克林城区有一定距离的一间独栋房屋,价格是市场价格的三分🔾🆍之一,可以说是赚大了。

    房东也觉得赚大了,一下子就租了三年。

    原因是这房子闹鬼。

    不是🇦🚷😃假的闹鬼,更不是恶🖀🏠🛞作剧,而是真的有鬼。

    在李察之前租下这栋房子的租客有两个,他们全都死🕀🆣了🜢,还都是倒在血泊里失血过多而死,一身血液流了个干干净净。

    第一位租客🉥🉞🈘死后,直到第三天才被人发现,当时死者体内的血已经流干🐵🄑了,汇聚成汪洋大海一般,铺满了整个地板。

    在警察赶到之后,见到屋子里全是干涸的,已经⚺🖠呈现红褐色🖏👬的血迹。

    当然,警察最后也没有发现什么凶手,马路的监控没有拍下任何有用的记录,从邻居听到租客临死前♬大喊大叫的声音,加上租客的经济情况来判断,警察断定租客是自杀,于是结案。

    房东痛心疾首,觉得这房子租不出去🇭了,毕竟出了命案,哪怕是自杀,也绝对难租。

    不得已下降了三分之一的房租。

    有人胆子大,又觉得价格实惠,租下房📕🚬🖛子后的第三天🕀🆣,🜢就被人发现死亡。

    与前任租客一样的死状。

    这🕔🉘🇩迅速引起警方的注意,立案调查却毫📕🚬🖛无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