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说明府、州、司等行政区划形式🞩🖲🖟在“🃱直隶”与“外夷”两种分野同存在,因此政区形式不是分野的🜅基础。然从地理分布格局来看,两套政区分野最明显的是边疆地理态势。
所谓🜁⚷🖄“直隶府、州、司”均为云南靠内地区,而“外夷衙门府、州、司”都位于云南“🖝📨直隶府、州、司”的外围及边疆地区,由此形成直隶府、州、司为云南🂁🝮的“腹里”和外夷衙门府、州、司的“外边政区”格局。
景泰年间撰成的《寰宇通志》所载云南等处承宣布政司直隶政区与《景泰云南图经志书》记载的云南布政司直隶府、州、司完全相同,而该书以“御夷”为标志的十七个政区也与《景泰云南图经志书》🁦🈀的“外夷衙门”政区完全吻合。
英宗天顺年间(1457—1464年)重修《大明一统志》,所录云南政区的表达方式与《寰宇通志》一致。是知《寰宇通志》与《大明一统志》记载云南政区所称“御夷”者,即《景泰⚸🖊云南图经志书》的“外夷衙门”政区,几种记录表达词汇虽然不同,但皆清晰反🀼🂇🌬映出明代前期云南边疆政区的“内外分野”特征。
明中期云南再修通志,即为今存周季凤撰正德《云南志》,其记述云南政区时也分为“腹里”和“外边”两📼个系统,说明这种“内外分野”在正🜃德年间(1506—1521年)依然延续。
直到明后期,万历《云南通志》与🞩🖲🖟天启《滇志》的记载较前述各志书发生了很大差异,举凡“地理”、“建置”、“赋役”、“风俗”等卷仅记云南布政司直隶府、州、司的情况,却专设《羁縻志》记载云南外边土司政区。
综合上举诸书所载,明代云南的外边政🃱区在洪武末年至永乐初年基本形成,主要是在以下三种不同的地区🎱🔼设置起来
第一🜁⚷🖄,元末☨明初麓川势力🅦🈴扩展所侵占的地域。
第🝀🇿🞐二,🙾🏽🟦明朝平定云南后的新附地区设置为宣慰司或📲🞵😞军民宣慰司。
第三,正统年间(14🟕🝀36—1449年)三征麓川后析分麓川老巢之地设置干崖、南甸、陇川三宣抚司。到景泰年间(1450—1456年),形成了稳定存在的西南边疆外边政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