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莎...爱莎...”
声音越来越近,很快她的视线里就出现了三个人的☣身影。
走在前面的,是两个少年。
看年纪,应该也就十五六岁的年纪,当先少年身材雄🕱🍗壮,身穿粗布衣衫,肩膀上🝔挎着一副弓箭,板寸下那张国字脸很是明显。
在他旁边,则是一个斯文瘦弱的🎵🕚少年,身上衣服虽然也不过是粗布衣衫,但却洗的格🚀🐑⚰外干净,手上提着一把小提琴,很明显来找人之前应该在进🍺🍋行小提琴的演奏,而来的匆忙,居然连小提琴都带来了。
而走在最后的家伙则是一个腰挎长剑,嘴里叼着长草,流里流气的家伙🐚。🅅🄋
前面两人,在爱🌻🄖莎的记忆碎片里曾经出现过,一个是给城里皮匠铺送动物皮毛的猎户家的儿子,另一个则是她家邻居,那个吟游诗人的儿子。
至于最后那个,不用想🍔🇯也知道,应该是那恶少的狗腿子,至🟥🟍🛺于跟来的目的,无非就🎖是确定一下自己的死活罢了。
“喂,我说🐖⛠你🙤们两个到底还要找多久?这都走出来二十多里地了🗱吧,那女人应该早死了,走走走,回去了。”
还没走到她所在的这片河岸,就听那🎂🎑狗腿很不耐烦的开口了。
“要回去你🐖⛠自己回去,没有找到爱莎之前,我是不会回去的🟥🟍🛺。”
这次开口的🐖⛠是那魁🝛梧少年,他的声音低沉,明显压抑着怒火。
“呵哼,还是个情种?这都🀽🂎🍧找了多久了,就算找到了也不过一具尸体🈷🂹📪而已,难不成你还想玩弄一下,没想到你长得壮实,却喜欢这口。”
狗腿邪笑着,话语里满是不屑。
“混蛋,你说什么。”
狗腿的话如同热油泼在了少年那本就没有熄灭的怒火之上,让他的愤怒瞬间冲昏理智,反手就摘下背后的弓箭抬手就要射死这🚒💸个逼死他朋友的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