睛景文学>玄幻奇幻>尘世挽歌 > 第二十一章 她要杀我!
    这座城市可比霍🖳芬海姆(辛斯海姆)繁荣多了,至少从知名度和影响力上而言,利物浦是球闻名的大城市,而霍芬海姆……两者根本就没有可比性,霍芬海姆甚至在德国地图上都找不到踪迹。

    虽然说大的不一定是好的,但在足球世界中🚝🔗,越是繁华越是重要的城市,才有可能孕育出更好更有底蕴的豪门球队,就比如说利物浦,这座城市举世闻名,而同样是这个名字的这支球队,也是世界上数的上来的底蕴雄厚的传统豪门。

    虽然都是欧洲国家,但德国和英格兰的人文风情以及文化和各种建筑风格却是有着很大的差异,毫无疑问的是,这座城市给曾恪的第一印象就是忙🌪碌和繁荣,真正的具有大都市的气象。

    但曾恪却是没有停留欣赏,他和利物浦签订的是一份为期三年的合约,也就是说,如无意外的话,他将会在这里至少停留三年,以后有的是时间来了解和融入这座城市,现在,他只想快🉘🇩🛐一点赶到梅尔伍德训练场,既是向新球队报道,也是和未来的队友们进行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