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如此。”马蔺院士并没有就这个问题深聊,“不过格列宁的开发成本也并不像诺瓦公司生成的那么高,不用于其他药物开发时的海量测试,学术界一开始就明确了这种病🛊🚯的致病原因,并🍥将其命名为费城染色体。”
“学界经过二十多年的精心研究,在没有获得诺瓦公司任何资助的情况下就完成了靶🙺🏞向药开发的重要前置工作🐔⛍;随后美国科学院院士布莱恩-德鲁克先后在哈佛医学院和俄勒冈肿瘤研究所做靶向药开发。”
“直到五年后,医药公司研究员莱登参与到实验当中,这时候医药公司才首次出现在格列宁的研发当中;🂻📾☻又过了八年,莱登的⛌😾公司和另外一家公司合并后成立了诺瓦公司,莱登被解雇,诺瓦公司试图砍掉格列宁项目,还是德鲁克说服他们保留下来。”
“2001年,这款药终于研发成功,构成这款药的分子物的生物机制被洛克菲勒大学的古⚩⚩列延教授确认;因为效果出众,兼之🕹🎞生物机制已经被学界确定,所以格列宁在二期临床没做完,三期临床没开始的时候就通过了fda的审批,顺利上市。”
“要知道在临床实验中,一期成本最低,可能一千万就能拿下,二期次之,大概需要五千万美元,三期最贵,费用高达三亿美元,很多小型药企都是因为无力承担这部分费用才🛊🚯不得不☞把公司卖给大型药企;这个环节又替诺瓦公司节省了大量资金。”
“药企开发新药的确需要承担大量成本,但是在格列宁这款药物上,诺瓦公司的投入明显没有那么多,新药研发阶段的大部分支出都是由哈佛医学院、俄⛷勒冈肿瘤研究所等机构承担,诺瓦公司误导性地把这部分由社会公共资金承担的成本也算进自己的研发成本里,这显然是不合理的。”